毕业生注意!这篇关乎你的就业权益


又是一年毕业季,也可以说又到了大学生被不法企业和非法团伙坑蒙拐骗的高发时节。为防止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生落入求职陷阱,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的刘冉律师特地给“萌新们”制订了一套求职攻略,帮助大家避开找工作过程中的各种陷阱,识破各种骗局,从而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正确区分实习期和试用期

 

什么是实习期

 

实习期一般是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工作,常见的情形有假期勤工俭学、各类技能或业务培训以及毕业前的实践学习等。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司法实践中,毕业前的实践学习最为常见,在校学生完成理论学习任务后,提前到有意向的用人单位进行实践学习,用人单位与学校、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但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

 

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区别

 

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

 

适用法律关系不同。实习期主要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及国家有关高校学生实习就业管理规定;试用期主要是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

 

适用主体不同。实习期对应的主体一般是在校学生,在校学生一般不认定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合同相对方存在差异。实习期一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涉及学校、学生及用人单位,三方相对独立;试用期对应的劳动合同只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规定更加详细,要求更高。

 

试用期的限制性规定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试用期工资一般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它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可以要求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保登记,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试用期也不例外。

 

试用期被单方辞退可要求补偿吗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试用期劳动者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劳动者有相应行为并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定程序,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辞职需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领域的违约金常见于专项培训服务期、保密与竞业限制等方面。但站在试用期的立法点来看,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在于给予劳动关系双方一个相互考察的期限,虽然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即可离职,该离职为法定离职,无须公司批准。若公司不接受书面离职通知,则可通过EMS快递的方式通知公司并保留相应的投递证据,快递到达即视为已尽通知义务。公司不能单方面予以拒绝并阻挠员工离职,否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关系终止后公司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付未付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若公司不给工资或扣发工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依法处理。

 

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必须与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对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

 

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是否有工商登记,是否从事合法经营,经营状况是否良好等。

 

审查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期间和试用期期限是否对应,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和岗位是否明确,有无注明具体的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是否约定清楚,社会保险是否约定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是否提供到位等。

 

另外,对于劳动合同中一些不合法的条款应当进行删除,例如约定限制结婚生育年龄、放弃缴纳社保、受工伤自负责任等。

 

签署完成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找工作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前期准备

 

编辑简历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将个人及家人的信息完全暴露出来,只要保证自己的电话或邮箱准确,招聘单位可以联系到本人即可。

 

一般情况下,“招聘单位”打出“高薪、好职位”等标签的往往是传销陷阱,常见的传销陷阱形式有高薪引诱、外地招聘、共同创业等,要警惕同学、老乡等亲朋好友诱骗从事传销。

 

在寻找招聘信息时,应通过知名可靠的中介机构或平台联系企业,理性分析岗位信息和福利待遇,收到面试邀请时不要急于上门应聘。

 

对于有意向的单位,可以提前在企业信用信息网站上核实其真实性,了解公司的规模、经营范围、企业文化等,必要时也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务必全方位了解对方。

 

面试过程

 

如果招聘单位没有面试或只是敷衍的面试,建议直接不要考虑。

 

面试时不要只身前往,不要将学生证、身份证、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交给陌生人或他人保管,以防万一。

 

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因为正规的单位不会在员工入职前随便收取费用或扣押证件,如果用人单位索取所谓的培训费用保证金、定金之类的费用,很大程度上是假借招聘之名进行敛财。

 

公司的地址和办公环境也很重要,如果办公地点比较偏僻、隐蔽,而且条件较差、设施简陋,此时要有一定防备心理。

 

我们希望求职者能够本着对自身安全和未来发展负责的原则,擦亮眼睛避开陷阱,学会对海量招聘信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在此预祝应届生们工作顺利,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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