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因违反劳动法被罚,公司强制要求加班你会拒绝吗
2022-02-25
近日,据企查查APP显示,去哪儿网关联公司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处罚结果是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3250元罚款。

对此,去哪儿网回应称,确因疫情在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形下安排了长假期间加班,虽已支付了加班费并安排了倒休假缓解,但确实违反了加班限制性时间规定。
司法实践中,未按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屡有发生,部分企业甚至形成了“996”“007”工作制,这些强制加班、超时加班等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
但很多时候,“打工人”很难甄别,或是意识不到公司的一些行为正在侵犯他们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就公司要求加班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等相关问题,由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刘冉律师进行科普解读。

刘冉 律师
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
刘冉律师,中共党员,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先后被评为“2017-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度青岛市即墨区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青岛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2020年度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
现担任青岛市总工会、即墨区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即墨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即墨区总工会网上职工法律维权专家律师、法律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及企业劳资法治体检项目律师团队负责人,其组建的“即墨区刘冉律师调解工作室”获评“青岛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如何判定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宪法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劳动法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行政法规、规章层面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相关条文也对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做出了一定规制。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禁止加班的情形)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还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超时加班的例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以下三种行为可能被处罚:一是安排加班未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一致;二是安排加班时长超过法定标准;三是违反了禁止加班的情形。
根据去哪儿网公司方面的回应,笔者判断该公司被处罚大概率是因为安排加班时长超过了法定最高标准。
违反劳动法应承担什么责任?
强制、超时加班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0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如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另外,拖欠加班费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劳动者还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安排特定女职工加班的法律责任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如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加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权?
2021年8月25日,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一批超时加班典型案例。
纵观这些案例,有的企业在劳动者拒绝强制加班安排后以劳动者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放弃加班费的协议,有的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还有企业规定加班必须要进行单位审批,不审批就不认定为加班,还有的劳动者在超时加班时发生工伤……
在这些案例中,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益被侵害,劳资双方最终对簿公堂,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下面,将从三个角度来阐述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有效措施。
用人单位角度
用人单位应严格依法依规制定和完善加班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工时类型,同时应着力于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如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应当征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安排劳动者依法适度加班,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角度
劳动者因加班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依法理性维权,在面临不公正待遇时,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争议的不同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协商不成也可到各级工会及劳动保障、劳动仲裁部门咨询、投诉或仲裁解决。
执法部门角度
执法部门积极履责,是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必要支撑。可通过开展劳动法律普法宣传,提升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将维权关口前移,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从源头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积极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本期介绍的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刘冉律师在人力资源领域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其组建的“即墨区刘冉律师调解工作室”获评“青岛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如有需要可联系锦海盛律所,为您提供更全面的解答与服务。
关键词: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