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你配偶出轨后如何追回损失


近期,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

 

刘女士与丈夫结婚后长期在家照顾家庭,其丈夫婚内出轨并在2年内多次向一女子丁女士转账,累计达10万余元。刘女士得知后要求丁女士还钱却遭到了拒绝,于是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女士在与刘女士丈夫的交往过程中,尤其是特殊节日期间,两人频繁转账520、520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款项,认定双方已突破正常交往范围,判决丁女士全额返还所得款项。

 

图片来源:微博@人民网

 

无论是基于法律还是公序良俗,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原配而言,只要证据充足,起诉第三者返还全部财产的主张是完全可以得到支持的,这也是法律对合法婚姻的一种保护。

 

下面请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的纪帅律师详细讲解在该案件中,法院判决的一系列法律依据和判决标准。

 

法院判决的要点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刘女士的丈夫未经刘女士的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丁女士的行为,侵害了刘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的权利。

 

而刘女士的丈夫向婚外他人转账520、5200、1314等款项的行为,是在公众认知当中应系情侣、夫妻间的特定行为,故本案中,刘女士丈夫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因刘女士丈夫的赠与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违背了公序良俗,丁女士得款也没有合法依据,所以法院判决丁女士全额返还所得款项。

 

如何追回配偶出轨造成的损失

 

发现配偶出轨、产生经济损失,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收集证据

 

一旦发生与本案类似的情况,很多人可能第一时间会想到宣泄一场或离婚等。但律师建议务必保持冷静,在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尽量多地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取现记录、存款记录或其他能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被单方处分的材料,以防对方在知道事情败露后做出删除证据或掩盖其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

 

提起诉讼

 

证据收集完毕后不要纠结于是否离婚等问题,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在对方已有警觉、无法收集到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可在向人民法提起诉讼后,请求法院调取聊天记录、取转账记录等。

 

如本案中有涉及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款项、或已存在出轨的事实,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是无效的。即使无法证明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单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也违反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置权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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